辰一在知州府蹲守已经有一阵子了,府衙每一块地砖几乎都被他翻过,那本王爷笃定存在的账本却连一片纸屑都没被找到。
这日清晨,他照例从厨房取了早饭给杨乾元送床边上去。
这位知州杨大人有个癖好,那就是睁眼就得喝粥,这粥还不是普通的粥,是龙肝凤髓粥,说白了就是白马的肝和锦鸡的骨髓。
这两样东西没有一样是好得的。
首先大梁的马都是战马,私人是不允许圈养马的,更不许吃马,达官贵人也不例外。为了满足杨乾元的口腹之欲,底下人在甘州郊外偷偷圈了块地,专门给他饲养白马,两三日就得杀一匹送进知州府。
但府中只会单取了肝来食用,剩下的肉会被直接丢泔水桶,下人是不能吃的,他们怎么能跟老爷吃一样的东西。至于锦鸡,非山野林间不可得。
因为知州府收锦鸡,所以城中百姓多了一个营生,那就是进山抓锦鸡。这两年锦鸡越来越少,往往翻好几座山也不见得能寻到一只。下人没办法,偷偷拿家养的老母鸡替代,反正老爷吃不出来。
辰一现在的身份就是专门给杨乾元熬粥的膳房小厮,这粥得提前一晚煨上,整整煨煮一夜。也就是说他得通宵达旦的守着炉火,这活儿熬人,府中下人没人愿意干,所以辰一才这么容易混进来。
“老爷,粥给您送来了。”辰一站在门外说。
杨乾元拖过枕头垫在腰后,慢吞吞起身,“进来吧。”
辰一应声推开门进去,不管看多少遍,杨乾元的一把美髯都会叫辰一惊叹不已。果然,杨家人没有丑的。
他进去以后,先将粥放在一旁,然后拖过床边的四脚矮几放在床上,最后再将粥并一碟小菜轻轻放在矮几上。
做完这些,他低声说了句:“老爷慢用。”
说完便打算退下去了。
“等等。”杨乾元双手扶着粥碗,喊住他,“这几日城中百姓对我可有什么说辞?”
他前日刚组织了一场施粥,熬粥的米是他打着行善积德的名头现从城中米铺讹来的。讹十石施一石,余下来的转手就走别的路子倒卖出去,简直无本万利。
辰一低着头,白眼翻到了后脑勺,“城中百姓吃了老爷施的粥,个个都把老爷夸上了天。”
“怎么夸的?详细说说。”杨乾元用勺子搅着碗中的粥问他。
辰一:“……”
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!
杨乾元的另一癖好就是喜欢听好话,求他办事的人若是不能拍马屁将他拍舒坦了,他是不会给人办事的。同样,再伤天害理的事,只要把他夸高兴了,他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
久而久之,府中人人都成了拍马屁高手。
但辰一这人性子寡淡,做不来这些,搜肠刮肚也才憋出一句说:“老爷您心善,在您的治下夜不闭户道不拾遗,大家安居乐业。”
杨乾元听完哈哈一乐,笑得连胡子都跟着一颤一颤的。
甘州本是鱼米之乡,自从杨乾元到任以来,苛捐杂税一年比一年多,百姓辛辛苦苦种一年地,到头来全交给朝廷了,自己连糊口都难。
于是越来越多农民弃地做起了流民,不是流到别的州县谋生,就是往大街上一躺伸手要饭。
杨乾元自己蒙着眼睛当官,最多年底考核的时候使劲往巡查手里塞银子,反正他姓杨,没人敢为难他。
辰一努力压下想打人的冲动,眼观鼻鼻观心等杨乾元发话。
杨乾元美滋滋喝了两口粥,打发辰一说:“去给管家传个话,就说明日有贵客盈门,让他好好准备。”
“是,老爷。”
所谓贵客,辰一是晓得的,工部尚书姚巳阡和都水清吏司郎中杨惟,俩人最迟明日午时就会进城。
兴许是在上京坐不住了,这两人才不远千里巴巴赶来。
顾大人他们来的声势浩大,入了盛泽却跟沉进泥里一样没有半点动静,杨乾元这边收到的消息一直是“一切尽在掌握中”,也难怪他还有心思在床上吃东西。
“老爷,盛泽来信了。”
门外有人递话。
辰一十分有眼力价地退了出去,推开门与前来送信的下人擦肩过儿,手臂不小心撞了一下,再收回来辰一掌心多了一张纸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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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挽他们押着杨恹进了县城。
城中行人来来回回就那几个熟面孔,跟鬼打墙一样来回转悠,见这一行百来十号人个个凶神恶煞的,想看又不敢看,只时不时拿眼睛偷偷瞄他们。
温挽走在队伍前头,一身白衣清艳出尘,身后是百十来个彪形大汉,怎么着都是不好惹的样子。
杨恹被蒙了脑袋架在队伍中间,由郁长冬亲自看押。顾是非身体还未复原,被李沧声背着走在队伍里。
这盛泽县城温挽是头一回进来,街面开阔整洁,乍一看确实没什么破绽,但稍微仔细些就会在偏僻墙角看见水淹的痕迹。
她漫不经心地收回目光,带着人径直朝县衙走去。
元晦此刻正带了傲血大马金刀地坐在县衙正堂等着他们,见一袭白衣入眼,他便站起来迎了上去。
温挽一见他便笑了,看得李沧声有些傻眼,毕竟在他印象里这位温家小姐可没怎么露过笑模样,跟块冰似的。
“如何?”元晦问。
温挽点头,将杨恹指给他看,说:“还算顺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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